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睢县道路运输市场整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六日
睢县道路运输市场整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更好的服务于睢县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舒适的运输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04〕406号)、《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按照河南省交通厅开展的“交通工作管理年”活动和深化“三个服务”的要求,以及《商丘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丘市道路运输市场整顿实施方案的通知》(商政办〔2007〕5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加大对非法营运业户的打击力度,净化运输市场经营环境,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从业人员、合法经营业户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道路运输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整顿重点
(一)客(含出租)、货运输市场方面。
1.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行为。主要包括未办理任何手续的“黑车”、已经报废的车辆、农用车从事客运、非法改装车参运行为;使用无效牌证及伪造、仿制牌证参运行为;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营运标准的车辆参运行为;非法设立客(货)运站点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达不到标准等行为。
2.查处违规、违章经营行为。主要包括欺行霸市、搞不正当竞争行为;乱收费、乱涨价、乱降价行为;超范围、超类别经营行为;不依线运行,严重侵害合法经营者利益行为;宰客、甩客、倒客、卖客行为;超限、超员运输行为;偷漏规费行为;出租车宰客行为。
3.取缔经营资质条件达不到标准的经营行为。凡不符合道路运输业户、服务业户开业技术条件者,一律不得进入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对已经取得经营资格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依法进行资格认证和审查,条件不符者,必须停业整顿,或降低其经营类别、范围。整顿后仍达不到标准者,依法取消经营资格。
4.禁止任何形式的客货运输经营权有偿出让,打击非法转让客(货)运输经营权行为。对参与买卖和有偿转让客(货)运经营权的,要严厉查处,收缴有关证件,并按照有关法规,实施处罚。
5.加强汽车客(货)运站点的管理。严格按照汽车客(货)运站的管理规定,加强对车辆、站(场)设施、站(场)环境、工作程序、站务人员的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设施、设备,重点解决脏、乱、差问题。
6.落实运输企业法人安全责任制。全县运管部门、运输企业和经营者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四项机制落实到位。对于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必须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取缔经营活动。
7.对从事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经营业户的经营资质依法进行考评,达不到条件的企业要取缔其经营资格。对于规模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车况达不到一级标准的车辆及没有经过岗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对接近规定使用年限的危运车辆,要提前通知企业,保证按时更新或报废。
(二)机动车维修业市场方面。
1.严把市场准入关。按照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技术标准,对新增业户严把准入关,对不符合条件者坚决不予审批开业;从严控制企业升类;对经营条件不符合类别的标准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降低企业资质,直至依法取消经营资格。
2.加强对新版许可证的检查工作。要求企业挂牌服务、持证上岗;对无换发新版许可证仍继续经营的业户,要按规定处理。
3.加强监督检查维修企业质量管理等基础工作。督导企业严格遵守和落实与维修类别相适应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计量管理等规章制度。车辆进出厂,须由质检员负责,并认真填写检验单。一、二类维修业户对进行汽车大修、总成大修、二级维护的车辆必须建立《汽车维修技术档案》,并继续实行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和保证期制度。
4.取缔占道经营。维修业户(尤其是三类专项修理部)不准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或公共场地作业,不得污染和影响周围环境。对确实无经营场地的业户要坚决取缔。
5.严查越级修理。维修业户要按核定经营范围作业,严禁超越作业能力低类别承接高类别作业。
6.查处维修业户漏项作业或只收钱、不维护,为车主出具假手续、逃避车辆二级维护等违规作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辆维修合格证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取缔或降类部分条件较差、技术力量薄弱、维修质量无保证,尤其是二级维护达不到预期目的的企业。
8.监督检查企业收费行为。企业价格结算员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工时定额标准,合理收费。
9.提高机动车维修企业人员素质,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颁发从业资格证书。要对维修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无证者要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10.监督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规范经营。营运车辆按期进行二维作业后,由企业质检员签发合格证后到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检测站要严格按标准检测,不得漏项作业或只收费不检测或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方面。
1.依照交通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2号)对经营业户的经营资质进行考评,达不到开业条件的暂缓登记,暂停营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条件的,依法取消或降低资质。
2.坚决打击以各种名目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为。主要包括不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活动、培训业户超越核定范围和规模经营培训业务、未按统一教学大纲进行培训、聘请无准教证的人员从事驾驶员培训教学、教练车不按行业管理部门规定参加年检等行为。
3.积极引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业户向规模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通过市场机制进行健康的联合与资产重组,提高服务水平。
三、实施步骤
道路运输市场整顿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为2007年8月10日至2008年6月30日。
第一阶段:2007年8月10日至25日为宣传动员阶段。通过各种形式,全面宣传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及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的意义,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经营业户自律经营行为,使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自觉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抵制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倾听群众反映。
第二阶段:2007年8月25日至2008年4月30日为全面整治阶段。一是对所辖营运车辆(包括客车、货车、出租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运输站场、门店等进行一次登记造册,建立规范的台帐;二是对营运车辆资质进行核定,重点审核驾驶证、营运证、资格证和工商税收等手续;三是认真查处超员、超限运输行为,对欺客、甩客、倒客、宰客等违规、违法经营者从严处理;四是对所有经核准参运的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进行规范整顿,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设立停放点;五是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和非法经营者。把打击黑恶势力以及暴力抗法等严重违规、违法经营者,作为整治重点。
第三阶段:2008年5月1日至5月31日为巩固提高阶段。县道路运输市场整顿领导小组要按照工作重点和目标,对全县道路运输市场整治情况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其限期改正,以巩固治理整顿成果,避免反弹。在此基础上,接受市道路运输市场整顿领导小组的全面检查验收。
第四阶段:2008年6月为总结表彰阶段。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道路运输市场整顿的经验,积极探索长效措施,切实提高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和打击非法营运的能力,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协作、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非法营运活动出现反弹现象。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市场整顿活动中积极主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这次市场整顿活动中动作迟缓、措施不力、领导支持不力、造成专项整治工作出现被动局面、区域内运输市场管理依旧混乱、非法营运仍然严重、群众和从业人员不满意、行业仍存在不稳定现象的,要给予通报批评,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为确保道路运输市场整顿的效果,县政府决定成立睢县道路运输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
(二)加强道路运输市场整顿活动的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要广泛宣传道路运输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度,组织运输经营者、运输管理人员、运政人员学习、培训,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强化依法行政观念;二是要宣传运输整顿活动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努力争得各界群众、经营业户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由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三是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等媒体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明确职责,认真实施。在县道路运输市场整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县交通运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实施。建立起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全员目标管理责任制,依法行政,严管重罚,确保整顿活动收到实效。
(四)突出重点,抓点带面。道路运输整顿活动中,要针对运输市场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突出抓好整顿,要建立联系点制度。及时总结、典型引路、分类指导、全面推动。
(五)切实加强运政管理基础工作。县交通运政管理部门要强化市场监督管理,真正把规划、调控、监督、指导、服务的职能落到实处,认真执行各项运政管理法规、规章,切实加强运政管理基础工作。对客运市场建立经常性的市场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业户、车辆、线路、班次、技术管理等各种台帐、档案;认真落实《交通部道路运输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交公路发〔1999〕535号),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对服务质量实行动态监督、专项登记、专人管理、专门档案,并与业户的考评制度相结合,调整其经营类别;加强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考核不合格或多次违章运输、服务质量低劣的驾驶人员,收回培训合格证,重新进行培训。
五、基本要求
在道路运输市场整顿活动中,县政府纠风办、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建设局、县安监局、县卫生局、县广电局、县残联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各自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道路运输市场整顿工作。
公安部门要抽调警力大力支持道路运输市场整顿活动。负责打击非法运营黑恶势力,规范交通管理执法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秩序;对干扰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以及发生暴力抗法的行为,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县交通主管部门要建立县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和运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县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和运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加强协作和信息交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信息,制定工作方案。
在此次市场整顿活动中要注意查处徇私舞弊、私自养“黑车”、谋取私利、充当非法运营“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为整顿活动提供保证。
县交通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运输市场整顿工作,对违规、违法经营者要依法予以查处,彻底净化运输市场,确保道路运输市场整顿工作取得成效。
附件:睢县道路运输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睢县道路运输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组 长:李成友(县政府副县长级干部)
副组长:徐增泽(县交通局局长)
成 员:袁冰雪(县政府纠风办主任)
赵国振(县交通局副局长)
林向阳(县工商局副局长)
高 君(县安监局副局长)
薛党军(县广电局副局长)
陈香明(县残联副理事长)
李 伟(县公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孟红伟(县运管所所长)
闫 军(县交通局运输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赵国振兼任办公室主任,孟红伟、闫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