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民族关系,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和合法宗教的正常活动,坚持服务、扶持的方针,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积极发展民族经济。 二、协同有关部门发现、培养、表彰促进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和宗教管理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 三、加强爱国主义、法制教育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提高少数民族文化素质,维护民族之间和少数民族内部团结稳定。 四、加强依法行政、依法严格管理宗教事务,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清真食品市场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境外宗教渗透的打击,取缔邪教。 五、及时处理在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及时发现,化解存在的矛盾。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370-8112251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民族关系,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和合法宗教的正常活动,坚持服务、扶持的方针,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积极发展民族经济。
二、协同有关部门发现、培养、表彰促进民族团结,发展民族经济和宗教管理中涌现的先进典型。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开展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选拔使用。
三、加强爱国主义、法制教育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提高少数民族文化素质,维护民族之间和少数民族内部团结稳定。
四、加强依法行政、依法严格管理宗教事务,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清真食品市场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境外宗教渗透的打击,取缔邪教。
五、及时处理在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及时发现,化解存在的矛盾。
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电话:0370-811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