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介绍: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并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执行计划、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
(二)研究制定全县教育改革的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撰写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进度,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发挥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拨款、教育基金建设投资和筹措教育经费的政策,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县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四)综合管理全县幼儿教育、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特殊教育,指导、协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教育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六)主管全县教育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指导各中小学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七)按照上级政策、组织实施我县高、中等学校招生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
(八)管理教育教学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的德育工作。
(九)指导各中小学体育、卫生和美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国防教育及安全稳定工作。
(十)制定本县校长和教职工的培训、培养、规划,并管理全县管理情报、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十一)落实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负责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二)搞好教职工队伍建设,管理教职工的职务评聘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教育局设十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局国有资产管理;负责重要会议的安排;负责文秘、保密、信息、宣传等工作;负责教育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综合协调学校治安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乡镇及县直学校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指导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职称评审工作及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和奖励工作;负责老师资格认定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拟定教育拨款、教育经费筹措的方案、统筹管理有关教育经费;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管理国内、外教育贷款、援款;指导和推进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和后勤改革;负责全县教师工资发放、统计、分析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
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工作,贯彻执行省颁中小学课程方案和中小学用书目录;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管理中小学德育工作及安全、劳动教育工作;指导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和高中毕业会考工作以及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五)老干部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老干部工作政策,管理教育系统老干部工作;认真做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工作;及时为已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办理离、退休手续。
(六)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导全县职业技术学校和成人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工作;负责职业学校的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推进全县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职业学校的工作。
(七)师资培训股
制订和实施中小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的培训、培养规划;负责小学教师的学历培训、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八)纪检监察室
认真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条例;负责教育系统内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的纠正不正之风工作;全方位参与高、中招工作,积极做好招生工作的纪检监察工作。
(九)督导室
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中等和中等以下的职业学校、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
(十)招生办
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招生、成人高校招生以及普通中专招生;负责组织高考、成考、自考。
二级机构
(一)勤工办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勤工俭学工作、学校的绿美化工作等。
(二)教研室
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业务的管理和指导、教育科研的管理和指导、新课程改革实验的研究和指导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校本教研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相关学科的竞赛活动。
(三)电教中心
负责全县电教设备的装备、维护和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联系方式:
电话:0370-81865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