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一管理全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条例》,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人口计划,认真落实“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二十字方针。
2、协同县发展规划部门编制全县长远、近期和下达当年的人口计划,并对全县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生育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3、搞好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4、会同宣传部门搞好全县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5、规划组织指导全县计划生育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技术服务、技术鉴定、节育优生和科学技术研究工作。
7、负责全县避孕药具的管理和供应工作。
内设机构:
内设股室: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统计股、技术股、宣传股、信访法制股、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二级机构:指导站、药具管理站、培训中心
联系方式 8111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