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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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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70000002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落实情况

睢县民政局关于市政府全面夯实发展基础推动经济提质扩量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台账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睢县关于市政府全面夯实发展基础推动经济提质扩量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台账

 

 

1. 加大生活服务新场景开发力度,积极申请利用国家、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建设一批服务业数智化升级示范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为服务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设备更新改造提供低息贷款。

 

应对措施:我局积极申请省级补助资金,根据豫财综〔2022〕41号关于下达2022年河南省**公益金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申请**公益金1773万元,根据豫财综〔2022〕37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残疾联合会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申请奖补资金3390万元,2022年共申请补助资金5163万元,其中120万元用于睢县智慧养老管理平台,5043万元用于睢县中心敬老院扩建(重度残疾人照护中心)项目,目前该项目正在实施建设中;又积极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36000.00万元,用于睢县乡镇养老院改扩建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省财政厅已审核通过。

2. 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对2023年度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或临时生活补助。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应对措施:应对措施:按照商发改[2022]107号、商发改[2022]151号、商发改[2022]162号文件,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城乡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物价补贴,累计发放物价补贴资金92.4万元由于资金未在2022年全部发放,在2023年二三月份补发部分资金,因此,在2023年三月份报送时用到2022年数据,2023年并未发放相关补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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