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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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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90000006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审批信息

睢县民政局审批信息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办理流程

申请临时救助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成员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二、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向所在乡镇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乡镇在村(居)委会协助下,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进行调查审核确认,1000元以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发临时救助金。1000元以上由乡镇审核后于10个工作日内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部门根据乡镇提交的审核意见,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发放临时救助金。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时令: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时令: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所

七、咨询电话

睢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0370-81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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