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90000006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12-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审批信息 |
睢县民政局审批信息
一、办理流程
申请临时救助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成员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
二、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向所在乡镇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乡镇在村(居)委会协助下,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进行调查并审核确认,1000元以内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确认发放临时救助金。1000元以上由乡镇审核后于10个工作日内报县民政部门审批→县民政部门根据乡镇提交的审核意见,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发放临时救助金。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时令:上午8:00--12六:00,下午15:00--18:00
冬时令: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所
七、咨询电话
睢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0370-818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