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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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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2290000006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2-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审批信息

睢县民政局审批信息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办理流程

申请及受理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可能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审核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居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发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并将审核确认名单在本村进行公示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时令: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时令: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所

四、咨询电话

睢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0370-81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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