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环验﹝2015﹞2号
睢县人民医院:
你单位《睢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收悉,受商丘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我局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建设基本情况
睢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位于睢县睢州大道北侧睢县人民医院院内,项目占地2052平方米,建设面积7760平方米,总投资2780万元,实际总投资2780万元,环保投资90万元, 2009年12月开工建设,睢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于2015年6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行。目前,运行状况正常。本项目验收监测工作由睢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承担。验收监测期间,设备运行正常、稳定,可以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二、审批情况
该项目环评报告书2009年1月由新乡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1月20日取得商丘市环境保护局批复。
三、工程运行情况
试运行期间,睢县环境监测站于2015年7月1日至3日对其进行了现场验收监测,设备运行正常、稳定。
四、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睢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睢县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睢环监验字﹝2015﹞第008号)显示:
1、废气:该项目未设置食堂,无废气排放;
2、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污水、医疗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总排口外排废水PH值、COD、BOD、悬浮物、氨氮、粪大肠菌群数每次监测值和日均浓度值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2预处理标准,处理后的废水进入睢县城市污水处理厂。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根据监测结果显示西厂界、北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及东、南厂界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东厂界昼间的噪声监测值受交通噪声的影响略微超标;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泥属危险废物,定期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清运,并与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和要求,原则同意通过验收。
六、项目投运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设备的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各设施的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完善环保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建设项目 三同时 验收 批复
抄送:睢县环境监察大队、环保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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