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8年12月,2018年上级下达我县财政农业保险专项资金1131.26万元,我县财政本级安排农业保险专项资金502.15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专项资金1131.26万元
2、县级财政专项资金502.15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633.41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豫财金〔2017〕28号)文件规定,1、种植业:小麦保费补贴27元/亩,其中:中央45%、省级30%、市5%、区级0%、农户20%。花生保费补贴27元/亩,中央40%、省级30%、市5%、区5%;农户20%。2、养殖业:育肥猪保险中央50%、省15%、市5%、县10%、养殖户20%。能繁母猪保险中央50%,市9%、区21%;养殖户20%。奶牛保险中央50%、省10%、市10%、县10%、养殖户20%。
按照种植业和养殖业保费补贴标准,根据乡镇政府和畜牧局、农办审核确认数据,县财政据实拨付保费补贴资金。2018年政府为18余万户种植(养殖)户投保小麦保险78.1万亩、花生保险17.2万亩、育肥猪11.78万头、能繁母猪0.53万头、奶牛0.04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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