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
群众举报件调查处理报告
(第32批X2HA202105080083)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9日,睢县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举报件交办单第32批X2HA202105080083,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班对举报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群众反映情况
商丘市睢县蓼堤镇罗庄村和娄河村中间老窑厂,当地政府为完成土地整改任务,将老窑厂挖成长200米,宽60米,深20米大坑。当地政府在此取土盗挖,破坏耕地。
睢县汇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风电项目,要求对蓼堤镇西楼村、娄河村、谢寨村委罗庄村、杨庄村委大陈庄村风机噪音进行监测。审查风电建设项目是否合法合乎程序。对风电项目噪音进行监测,重点在夜间时间段。若未经审批或违规建设,请追究责任人。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睢县蓼堤镇罗庄村和娄河村中间老窑厂”问题
群众反映的老窑厂大坑位于娄河村及谢寨村,土地性质为坑塘水面,属农用地,不属于耕地,该坑在70年代已经形成,由于地处边远地区(睢县与民权交接处)难以监管,附近居民有在此取土现象,蓼堤镇人民政府未在此取土用作土地整改。2021年5月9日现场检查时该坑长150米左右,宽60米左右,深12米左右,坑内存有少量雨水。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二)“睢县汇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风电项目”问题
1.睢县汇绿新能源有限公司5千万瓦集中式风电项目是2018年6月由河南省发改委列入2018年风电建设规模(豫发改能源〔2018〕492号),2018年12月由商丘市发改委核准(商发改能源〔2018〕60号),2019年12月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睢环审〔2019〕67号),该项目取得了《河南省土地管理文件》(豫政土〔2020〕697号)和《商丘市土地管理文件》(商政土〔2020〕142号),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项目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2021年3月16日20台风机组全部调试完成,正式投入运行。2021年3月4日,该公司与河南安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5千万集中式风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同。综上,睢县汇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风电项目合法合乎程序。举报问题不属实。
2.2021年5月10日,睢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蓼堤镇西楼村、娄河村、谢寨村委罗庄村、杨庄村委大陈庄村风机噪音进行监测,经监测,蓼堤镇西楼村昼间监测值为51.2dB(A),夜间检测值为44.1dB(A);娄河村昼间监测值为43.8dB(A),夜间检测值为41.7dB(A);谢寨村委罗庄村昼间监测值为41.5dB(A),夜间检测值为43.7dB(A);杨庄村委大陈庄村昼间监测值为50.6dB(A),夜间检测值为43.7dB(A),以上四处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类区要求。但存在噪声扰民的问题,该问题举报属实。
三、处理整改情况
2021年5月9日,睢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组办公室下达了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交办问题督办通知,要求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蓼堤镇人民政府立即采取行动,对群众举报情况进行核查整治。
1.睢县蓼堤镇罗庄村和娄河村中间老窑厂:1.睢县蓼堤镇罗庄村和娄河村中间老窑厂:已设立禁止取土和禁止游泳警示牌,下一步睢县将加大对该处的监管力度,防止取土事件及溺水事件发生。
2.针对睢县汇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风电项目,为最大程度减少噪音对环境的影响,睢县汇绿新能源有限公司决定采取在风机机舱内加隔音棉的措施进行降噪处理。截至5月12日,该公司已函知风机厂家根据机舱图纸定制隔音棉,计划从6月1日开始加装机舱隔音棉,6月30日加装完成。
四、责任追究情况
无。
特此报告。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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