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3年2月28日,睢县2023年共收到统筹整合资金22238.8万元(中央资金14598.8万元、省级资金2090万元、县级资金5550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4460万元(中央衔接资金7161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749万元、县级衔接资金5550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1.中央资金14598.8万元,其中:①《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29号)中央衔接资金7106万元;②《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31号)中央衔接资金55万元;③《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豫财建〔2022〕201号)中央整合资金31.3万元;④《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81号)中央整合资金348.5万元;⑤《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2〕89号)中央整合资金5520万元;⑥《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豫财基〔2022〕12号)中央整合资金1538万元。
2.省级资金2090万元。其中:①《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35号)省级衔接资金1749万元;②《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省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22〕201号)省级整合资金341万元。
3.县级资金5550万元。其中:《睢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县级衔接资金5550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等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先分配衔接资金原则。
二是再分配中省资金原则。
三是因地制宜原则,资金项目符合脱贫户和脱贫村需求。
四是项目资金优先分配巩固脱拓展脱贫成果效果明显项目原则。
三、资金分配情况
(详见附表)
监督电话:12317(国家乡村振兴局)、0371-65919535(省乡村振兴局)、0370-3639057(市乡村振兴局)、0370-3083938(县乡村振兴局)、0370-6022958(县财政局)
中共睢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2月28日
睢县人民政府主办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睢县政府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 电话:(0370)8111770
备案号:豫ICP备14029232号-1 豫公网安备 41142202000039号 网站标识码:4114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