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测速设备的公告
为了规范行车秩序,促进市民文明出行,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睢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从2024年6月25日零时起,在辖区以下地点启用高清电子警察测速设备,对驾驶机动车超速、大货车靠右行驶违反禁令标志、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1 | 睢县G343国道707KM+200M
| 东向西 | 固定测速设备 | 拟查处超速、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大货车靠右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 |
2 | 睢县G343国道708KM+500M
| 西向东 | 固定测速设备 | 拟查处超速、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大货车靠右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 |
睢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18日
终审: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