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商务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征集电动自行车以旧 换新活动参与主体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及《河南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商运〔2024〕3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有序开展,现进行活动参与主体征集工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睢县范围内经营电动自行车销售的商家及回收企业。
二、征集对象及基本条件
本次征集对象为参与睢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家、回收企业,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
1.在睢县注册并纳税的独立核算法人企业;
2.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来无类似违法违规记录,不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3.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类别为零售业,且经营稳健,执行产品说明书中的三包规定,维修时能保持产品一致性,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4.愿意先行垫付补贴资金,能承受政府补贴兑现等待时间;
5.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6.与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有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有长期经销或代理协议,有严格的商品进货质量保障体系。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7.具有旧车回收能力,设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暂存废旧车辆和蓄电池的区域;
8.与参与政策实施活动的服务平台、回收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对接完成售新车收旧车等相关业务,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
9.具备满足收银结算需求的可以对接服务平台的设备条件,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确保及时处理消费者申请,按要求正确上传有关信息材料;
10.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
11.需提供门店销售的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产品识别码;
12.严格落实各项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
13.建立完整清晰的活动台账,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申请的最终依据。活动台账应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发票、消费者购买清单(含消费者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旧车信息、车架号、电机号、电池型号、新车上牌信息、购买产品名称及编码、销售额及补贴额等),并于活动结束后及时报送至主管部门备案;
14.坚持诚信经营,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二)回收企业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资信良好;
2.在睢县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或企业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包括市级废铅蓄电池收集试点);
3.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质,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4.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网点;
5.回收网点在服务平台上完成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信息注册,具备上传收旧凭证有关信息的能力;
6.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存储场地;
7.有经过培训、具备一定专业技术知识的回收人员;
8.须纳入在服务平台统一管理,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收旧信息服务和“互联网+回收”服务;
9.须对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从回收、储存、转运、分拣、拆解开展全链条跟踪,确保废旧电动自行车进入正规拆解渠道。
三、征集内容与要求
参与单位需按照活动要求,提供以下内容及资料:
1.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规模、经营范围等方面的内容,介绍企业实力和发展状况。
2.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回收企业提供自有或合作的网点(商铺)名单。包括网点的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和选择购买和回收渠道。
3.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提供同期举办的促消费活动情况介绍。包括活动时间、优惠产品和优惠措施等内容,展示企业在推动消费方面的积极举措和成果。
4.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信用信息报告等证明企业合法经营和具备相关资质的材料。
5.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及保障措施。包括维修保养、退换货政策等方面的承诺和保障措施,体现企业对消费者权益的重视和保障。
6.参与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回收旧车,确保回收蓄电池不流入非法市场。
7.诚信承诺书。企业需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在参与活动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和承诺,确保活动的公平、公正顺利进行。
8.本次活动仅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行补贴,即电动自行车须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要求,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标准要求。销售企业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型号合格证书以作备案。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日期
(一)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活动的企业可向企业(总部)所在地县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报名资料(资料整理成册,纸质版和扫描件各一份),县商务主管部门对报名资料联合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将报名统计表和报名资料报送至市商务局。
(二)报名日期
在本次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过程中,将结合实际会不断完善优化、动态调整参与主体,因此我县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在2024年10月31日前报名,首批次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报名工作,县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实力、服务能力等因素,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商家和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征集、确定工作,并于9月30日之前,将首批次征集结果汇总报送至市商务局,后期根据工作要求,按时将调整后的征集结果汇总报送至市商务局。
五、工作要求
认真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考虑商家实力、服务能力等因素,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商家和回收企业的征集、确定工作。在活动过程中,可结合实际不断完善优化、动态调整。
县商务主管部门可参照以上要求,提前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及回收企业征集工作。
报名电话:0370-8116789
附件:
1.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
3.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汇总表
2024年9月26日
附件1
商丘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
参与企业申请表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
企业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企业经营范围 | |||
企业简介 | |||
企业承诺 |
我单位将按照商丘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有关要求,保证提供的所有申报数据、材料等信息真实有效,并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 ||
属地商务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
附件2
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就参加2024年商丘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郑重承诺:
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因提供的材料虚假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若审核部门或服务平台发现有异常交易,本单位将全力配合查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二、严格遵守活动要求,对自有或合作的网点店铺,涉及的电动自行车回收或销售环节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回收旧车,确保回收蓄电池不流入非法市场,如有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追回或赔付补贴资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三、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产品价格为正常市场价或活动优惠价,杜绝虚抬价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行为,不签订“阴阳合同”和霸王条款。杜绝发生任何违规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四、活动开始前,不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和平台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的,视为自愿放弃参与资格。
五、自愿接受相关部门、协会、媒体及群众监督。
承诺单位名称(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商丘市睢县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主体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公司(商户) 营业执照名称 |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 资质证书编号 | 门店名称 | 区县 | 详细地址 | 业务联系人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