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1801240000507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1-24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示公告 |
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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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脱贫指项目〔2017〕2号
睢县脱贫攻坚指挥部
关于下达2017年第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办法》(豫办﹝2016﹞28号)、《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及《睢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睢政﹝2016﹞18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情况,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研究,同意安排2017年度第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1929.6万元。现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实施主体。贫困村道路、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实施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管理工作。
二、严格项目资金用途。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贫困县脱贫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厅文〔2017〕11号)和《商丘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暂行办法》,紧紧围绕本乡镇年度减贫目标,切实明确各自所承担的脱贫攻坚主体职责,第二批资金主要用于贫困村道路、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各乡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工。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要严格项目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规范扶贫项目公示制,所有项目都要有项目示意图、项目竣工图和项目永久性标志牌。主动邀请县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四、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要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实行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按项目工程建设进度核拨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五、认真组织规划项目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在资金批复后,抓紧完善手续,尽快组织项目施工,抓好项目建设各环节的检查督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17年各类项目的建设任务。
附件:《睢县2017年第二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贫困村道路、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人居环境改善项目批复表》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