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091300000032 | 发布机构: | 县应急局 |
生效日期: | 2024-09-14 | 有效性: | 过期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安全生产 |
睢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群众出行活动及密集场所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加大,公共聚集场所事故风险加大,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期。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县安委办现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作出如下提醒:
各乡镇(街道):要聚焦沿街门店、“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易发安全事故的重点区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公安、交通部门:要重点整治酒驾、醉驾、“两客一危一货”、拼装客货车、改装机动车、“百吨王”等重点车辆,农村公路和事故多发路段以及“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要消除危桥、涵洞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加强假期组织调度和安全保障,加大执法巡查力度,确保群众平安出行。
应急部门:要强化危化品全链条隐患排查整治和全生命周期风险辨识管控,重点整治开发区涉氨、涉胶、涉化学品的企业,以及非法违法小化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企业等;要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行为;要做好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要做好榆厢森林公园、高速公路沿线绿化带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消防部门:要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仓储物流、九小场所、沿街门店等区域,以及社区和医院、养老机构、学校等场所,特别是要认真排查“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现象,及时消除隐患。
住建部门:要重点整治在建工地、经营性自建房和市政工程、有限空间的安全隐患排查;要重点整治城镇燃气和液化石油气运输、充装、使用方面的安全隐患。
商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监管。
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教育体育部门:要做好娱乐场所(网吧、KTV、影剧院等)、旅游景区、大型游乐设施和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
农机部门:当前正值秋收秋种农忙季节,要加强广大群众和农机手的安全教育培训,做到规范作业,确保农机安全。
其他有关部门:要加强城乡各项基础设施的安全巡查与维护,确保“双节”期间供电、供水、供暖、供气设备设施安全运转。
同时,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特别是乡镇要充分发挥“一队一中心”作用,做到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及时处置,确保信息畅通、指挥高效。并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传媒载体广泛进行安全提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用火用电用气、消防、交通等安全知识和逃生自救互救等安全防护常识宣传,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避险减灾技能。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