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2200000081 | 发布机构: | 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生效日期: | 2024-11-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建设项目 |
睢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许可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准
二、申请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14年6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8年9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2号修正)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房屋建筑工程需提供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3、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4、施工合同;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6、依法应当经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需提供消防设计审核意见;7、工程质量安全保证方案;8、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承诺书;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材料送达方式。2、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下一步审核,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送达《一次性告知通知书》。3、根据审核情况出具意见,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批准决定,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地点:睢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工程审批窗口
六、咨询电话
0370-8180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