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2200000069 | 发布机构: | 县水利局 |
生效日期: | 2024-11-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建设项目 |
睢县水利局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许可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许可
二、申请条件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国家计委水政〔1992〕7 号)第五条:(1)申请书;(2)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3)建设项目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初步方案;(4)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及该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5)说明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以及拟采取的补救措施。(6)对于重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还应编制更详尽的防洪评价报告。
三、申请资料
1.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许可的申请书;2.说明建设项目对河势变化、堤防安全、河道行洪、河水水质的影响;3.防洪评价报告;4.建设水利项目所依据的文件;5.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情况及该建设项目防御洪涝的设防标准与措施;6.建设项目所涉及河道与防洪部分的方案。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材料送达方式。2、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下一步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送达《一次性告知通知书》。3、根据审核情况出具意见,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批准决定,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地点:睢县政务服务中心水利局综合窗口
六、咨询电话
0370-8111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