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2200000028 | 发布机构: |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睢县分局 |
生效日期: | 2024-11-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建设项目 |
县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非辐射类且编制报告表的项目)重新报批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县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非辐射类且编制报告表的项目)重新报批
二、申请条件
(一)按照分级审批规定,由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项目
(二)建设单位正式申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申请资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申请书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四、办理流程
1、收件: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材料送达方式。
2、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下一步审核;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送达《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3、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出具意见,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批准决定;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4、决定: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出具相应办理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地点:商丘市睢区(县) 中心大街与泰山路交叉口路南街道;睢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六、咨询电话
0370—823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