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411220000003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2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建设项目 |
县级排污许可证新申请办事指南
一、办理事项
县级排污许可证新申请
二、申请条件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三、申请资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2、排污许可证承诺书
3、排污许可证申领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试行)
四、办理流程
1、收件: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材料送达方式。
2、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进行下一步审核; 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送达《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3、审核:根据审核情况出具意见,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批准决定;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4、决定: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出具相应办理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地点:商丘市睢区(县) 中心大街与泰山路交叉口路南街道;睢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六、咨询电话
0370—823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