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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10-11 | 有效性: | 有效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其他文件 |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睢政办〔2014〕36号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睢县马路市场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睢县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8月18日
睢县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规范县城区及沿省道、县道集贸市场经营秩序,取缔以路代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保障城区经营秩序和公路交通安全畅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一个原则,即取缔马路市场、培育集贸市场、扩大专业市场、搞活城乡流通;做到六个结合,即统一领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县城乡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县城区内马路市场,省道沿线21个马路市场( 董店乡4个、 河集乡 2个、 孙聚寨乡1个、 潮庄镇1个、尤吉屯乡 1个、 尚屯镇3个、西陵寺镇3个、周堂镇1个、城郊乡2个、白庙乡 1个、白楼乡1个、城关镇 1个),县道沿线29个马路集贸市场。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已建有市场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对社会反响大、市场间距短、经营管理混乱、造成交通堵塞的马路市场予以坚决取缔。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睢县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
(二)具体目标
1.依法取缔。对省道沿线乡镇马路市场坚决予以取缔,有市场场地的引导进入市场,无市场场地的培育规范的集贸市场。
2.划行归市。引导县城区各类商品划行归市、入场交易,从根本上解决无固定交易场地、占道严重、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同时,结合乡镇建设规划,合理选择市场建设用地,通过各种融资途径,抓紧解决市场建设问题,确保年内建成规范的农贸市场。
3.规范经营。对城区内凤城农贸市场、马路市场和农村马路市场,按照“定点、定时、定品种,有人管”的要求开展整治。
(1)限定时间。根据各个市场经营特点,避开交通高峰时段,确定经营时间,原则上早市结束时间不得迟于8:00,夜市经营时间不得早于17:30,严禁全天占用道路,包括节假日。
(2)限定经营范围。划定区域经营,界定摊点经营位置,坚决杜绝超线经营,不得影响交通出行,严禁损坏绿化带。
(3)限定经营品种。坚决取缔活禽宰杀销售、现场炒菜供应等摊位。
(4)落实专人管理。配备保洁人员;建立管理组织,配备管理人员,严格监管越位设摊,督促摊主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必要时要铺设防污垫;营业结束后清理所有商品及物件。
(5)完善市政设施。路面平整,下水道畅通,环卫设施齐全,划定车辆停放区域,拆除违法搭建构筑物。
四、整治时间
从2014年8月开始,到2014年年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整治阶段(8月25日到10月31日),召开有县、乡镇、相关部门和重点村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由县政府发布公告,制定并印发《睢县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整治乡镇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大力宣传县政府通告、整治内容和要求。县政府要从相关部门和乡镇干部中抽调人员,分乡镇成立乡镇长任组长、不少于20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政府统一协调下,由乡镇具体负责开展集中整治,对各乡镇集贸市场开展巡查,推进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规范管理阶段(11月1日到11月30日)。各乡镇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完善本乡镇集贸市场管理、取缔马路市场的规章制度,理顺市场建设管理机构,制定市场建设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逐步建立规范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并采用疏堵相结合的原则,选定地点,建设规范的集贸市场。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到12月31日)。继续加大整治力度,避免农产品交易旺季出现反弹,将各项整治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基本建成确定的集贸市场、专业市场,达到彻底根治马路市场的目的。整治工作结束后,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之后,向县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总结,组织全面考核。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中须为组长,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住建局、规划、市场、文化广电旅游局、交警大队及各乡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具体责任,组织专人做好工作,常年负责市场管理。各乡镇要在县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县负责、乡镇主抓、部门配合”的原则,从维护睢县对外形象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真正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宣传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县市场整治办负责每周通报全县市场整治情况信息;在集中整治期间,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开设专栏,及时报道整治动态,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让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家喻户晓;各乡镇要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教育群众自觉遵守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
(三)加强督促检查。集中整治期间,整治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深入市场进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促进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四)加强协作配合。马路市场专项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难度大,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大力度,务求实效。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负责马路市场整治督导,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同时负责县道沿线乡镇集贸市场整治协调工作;县公路局负责省道沿线乡镇集贸市场整治工作;城管大队负责城区内马路市场整治工作;各乡镇政府是取缔马路市场的责任主体,负责市场的选址、搬迁,维护好社会秩序,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公安局、规划办、交警大队、市场发展中心等部门予以配合。县交警大队负责整治公路沿线市场车辆乱停乱放,严肃查处“三无”车辆,负责搬迁过程中交通指挥,根据需要施划交通标志、标线,规范停车秩序。县公安局负责马路市场取缔工作的执法保障,严厉查处抗拒执法、攻击管理人员的行为。县市场发展中心、规划办负责各乡镇集贸市场的选址规划。县城管大队负责城内马路市场搬迁整治。县工商局负责对市场主办方的监督指导,提高市场管理水平。
(五)优化经营环境。工商、税务、市场管理部门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采取减免税费等措施,降低摊位租金费用,提供优质服务,降低入市门槛,扩大招商引资,吸引业户进入市场经营。市场建设管理单位要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证市场设施完善、秩序良好,让他们进得来、留得住。
(六)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由领导小组进行全面考核。对集贸市场搬迁速度快且不反弹的乡镇,年终给予2万元的奖励;对完成治理工作任务且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整治成效不大或整治后出现反弹的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建立长效机制。马路市场整治活动结束后,各职能部门要落实巩固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长效管理,力争整治一处、管理一处、巩固一处,确保马路市场规范有序经营。
附件:睢县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睢县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中须(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员:张 超(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规划办主任)
刘诗光(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陆然智(县公路局局长)
袁其升(县住建局局长)
郭 伟(县商务局局长)
李志昌(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刘芳伟(县城管大队队长)
王 雷(县市场发展中心主任)
张来锋(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余 泞(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队长)
马松涛(县工商局副局长)
吴柏路(城关镇镇长)
徐照华(城郊乡乡长)
张海波(董店乡乡长)
董 劭(河集乡乡长)
曹书昌(潮庄镇镇长)
刘晨阳(尚屯镇镇长)
陶祥东(尤吉屯乡乡长)
王东风(孙聚寨乡乡长)
徐永杰(西陵寺镇镇长)
杨建忠(周堂镇镇长)
张广英(白楼乡乡长)
秦培杰(河堤乡乡长)
李卫政(长岗镇镇长)
刘玉霞(后台乡乡长)
万振涛(平岗镇镇长)
孙广辉(蓼堤镇镇长)
袁东波(涧岗乡乡长)
孟晓东(胡堂乡乡长)
徐贤伟(匡城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刘诗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陆然智、刘芳伟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