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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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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10170000728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10-17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政府文件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睢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0-17 浏览次数: 【字体:


睢政办〔2023〕30号

  

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睢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睢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10月16        


睢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居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乡镇(街道)政府承担征缴工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组等基层组织作用,科学谋划,分级组织,稳步实施,不断创新缴费服务方式,优化缴费渠道,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保,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利高效的缴费服务,让广大居民充分享受国家政策红利。

二、征收目标、范围、时间、标准及政策

(一)征收目标。全面落实医保政策,引导城乡居民登记缴费,监测对象应保尽保,实现全民参保。

(二)征收范围。睢县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城乡居民均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读学生、新生儿等。

(三)缴费时间。缴费期为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原则上不再延长缴费期。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应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

(四)缴费标准及相关政策。

1.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80元。

2.实行全额资助的特殊群体,特困人员个人缴费全额资助,孤儿、HIV患者个人缴费由县民政局全额资助,重点优抚对象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额资助,资助资金由相关单位按人员名单及资助标准将资金划转至税务部门指定账户,以上特殊群体人员个人不再单独缴费,由医保部门、税务部门按照名单直接进行参保登记和资金入库。

3.实行定额资助的特殊群体,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成员集中参保缴费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给予每人每年80元资助,一般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实施。以上资助参保对象原则上在其困难身份认定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低保户由县民政部门提供具体名单,资助资金由县医保部门划转县民政部门账户,县民政局将资助资金拨付低保个人账户;监测对象中的三类户人员由县乡村振兴部门提供具体名单,由县财政局拨付乡镇(街道)政府,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将资助资金拨付个人账户。

(五)缴费方式。缴费方式分为线上缴费、线下缴费。

1.线上缴费。

(1)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加关注,实名登录后,点击“服务”-“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填入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如需为父母、子女、邻居代缴,可在是否代缴栏向右轻划)→点击“点击查询”,根据指引填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缴费。

(2)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3)通过“豫事办”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社保缴费”,完成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4)通过“河南税务”APP缴费。安卓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城搜索“河南税务”APP下载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5)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缴费。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找到“社保费申报”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2.线下办理。

(1)大中专学生原则上通过学校集中缴费。

(2)愿意在银行缴费的居民也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建设银行办理个人缴费。

(3)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办理个人缴费。

(4)各乡镇(街道)政府负责组织集中征收,各行政村委、村医负责本村村民的集中缴费,村医负责做好缴费人员台账登记,确保缴费人员信息准确无误,缴费信息与缴费系统信息一致。集中征缴结束后,各行政村村医将人员台账汇总整理报送乡镇(街道)卫生院统一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9月25日— 10月15日)。各乡镇(街道)政府分别召开工作动员会议,部署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利用电视、广播、标语、宣传栏、张贴发放宣传单、流动宣传车、医疗服务宣传队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网络小视频、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新媒体方式进行宣传,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制定具体的征收方案,各行政村要对应参保缴费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为开展缴费和扩面征缴工作奠定基础。村干部、村医要积极宣传引导,切实做好缴费服务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25日— 12月31日)。按照“多方协作配合、便民高效服务、有序稳步推进”的原则,政府主导,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合力推进,县税务、医保、卫健、民政、财政、公安、教体、乡村振兴、督查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网信办、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各乡镇(街道)政府要成立征缴工作领导组,乡镇(街道)镇长(主任)任组长,具体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把握好参保政策,确定参保对象,避免重复参保、漏保现象发生,力争最大限度提高征缴率。各村委对本村医保征缴工作负全责,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力争做到全民参保。对争创“文明幸福星”的村委,本村居民参保率须达到95%以上。

(三)检查考评阶段(2024年1月1日— 1月10日)。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街道)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并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率和完成的时间节点进行综合排名评分,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四、职责分工

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考核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齐抓共管、高效推进的工作机制。

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指导各乡镇(街道)政府开展征缴工作,并负责对各乡镇(街道)政府进行督导、考核。

各乡镇(街道)政府是本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责任主体,对征缴工作负总责,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统筹税务、医保、财政、卫健等相关部门抓好落实,按时完成征缴工作任务。

税务负责医保征缴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做好征缴流程培训、征收入库、缴费服务工作,畅通缴费渠道,及时将缴纳费用征收入库。

医保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参保扩面工作,推动完善覆盖全民县、乡、村三级参保数据库,督促指导做好医保费征缴、宣传和参保资助工作。

财政局负责保障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资金、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并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县卫健委负责提供全县新生儿、死亡人口、HIV患者名单信息,组织基层医疗机构、家庭签约医生服务团队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和参保扩面工作的实施。督促县直医院搞好征缴期间深入乡村开展逐村义诊宣传活动,宣传征缴政策,营造舆论氛围。

县教体局要提供全县在校学生基本信息,并配合做好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宣传动员工作,督促全县各级学校开展参保缴费工作,逐校、逐班督导到位,确保在校学生全员参保。

公安负责提供户籍人口信息。

民政负责提供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人员信息。

乡村振兴负责提供返贫致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成员信息,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政府做好此类人员参保工作。

残联负责提供重度残疾人信息并配合做好参保动员工作。

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提供重点优抚对象人员名单信息,将全额资助资金划转税务专户。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轻工业学院负责动员在校生在睢县参保。

县督查中心负责联合县税务局、县医保局督导各乡镇(街道)政府开展征缴工作,并将征缴工作情况进行全县通报。

县网信办负责征缴期间舆情监测、处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政府要站在讲政治高度,承担起征缴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委做好配合,12月20日前基本完成征缴任务。

(二)加强管理,健全机制。要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征缴工作数据有效连接,县卫健、民政、教育、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要与医保部门对接,完善覆盖全民的参保数据体系。要健全征缴工作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税务征收、乡镇(街道)村组(社区)联动、职能部门协作“网格化”征缴管理机制,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征缴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禁搭车收费,确保资金安全;县医保部门要加强医保基金管理,严厉打击冒名顶替就医等欺诈骗保行为。

(三)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县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组织情况和征缴完成情况进行一天一排序、三天一通报、一周一调度。县督查中心要联合县医保局、税务局成立参保缴费工作专项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参保征缴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定期下发督查通报,对工作完成较好的乡镇(街道)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推进不力的乡镇(街道)通报批评。同时,对乡镇(街道)卫生院征缴工作建立奖励机制,对工作完成较好的将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附件:睢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睢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武静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  军(县政府二级调研员)

成  员:郇树伟(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石  岩(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健伟(县税务局局长)

吴永利(县医保局局长)

李保刚(县民政局局长)

白弼中(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群勇(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海波(县教体局局长)

卢万修(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肖浩荡(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局长)

朱永红(县残联理事长)

李国权(县督查中心主任)

张建福(县网信办主任)

范  营(县卫健委副主任)

张  玮(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  强(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税务局,杨健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相关内容:《睢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 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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