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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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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10250000766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10-25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复议指南

行政复议申请条件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25 浏览次数: 【字体:

1.申请人主体资格适格申请人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2.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事实根据、证据材料;

3.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4.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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