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睢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 整改情况的通报
中共睢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关于巡察
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17日至9月28日,市委第十三巡察组对睢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11月16日,市委第十三巡察组向睢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卫健委巡察整改工作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委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委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亲力亲为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并严格要求党组成员各负其责,牵头抓好分管的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截至2024年2月15日,巡察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整改完成率92.6%;制定的52条整改措施,已完成47条。通过整改修订完善制度2项,新制定制度9项,谈话提醒1人。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二、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每周一上午由科级干部带领大家集中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内容27次,截止2024年2月15日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内容6次。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二)关于中心组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卫健系统医疗卫生与健康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纳入委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2024年1月18日、2月8日,分别对2021年3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和2022年9月6日分别对卫生健康工作发表重要讲话进行学习。二是举一反三。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行整理,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2024年1月份以来委领导班子成员中心组理论学习3次。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三)关于健委党组深入改革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到位,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缓慢,工作落实不深入,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县委成立“睢县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领导小组”,和“睢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管理委员会”,县委书记、县长任领导小组“双组长”和医管委“双主任”,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二是重塑管理架构。县委、县政府出台《睢县县域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建设实施方案》,成立睢县医疗健康服务集团(简称集团),统一领导4家县级公立医院和23家乡镇卫生院。三是优化资源布局。加强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统筹调度全县卫生人力资源;开展全县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统一采购价格供应。四是提升服务能力。2023年,医共体所辖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成功完成三级医院创建。建成胸痛等5个县级医疗中心。县级医院扶持乡级卫生院组建业务科室、协助添置医疗设备、下派专业技术人员,乡镇生院医疗服务水平得到提升。23家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或超过国家基本标准,其中6家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五是大力推进“七统一”管理。医共体内行政、人事、财务、业务、信息化、医保基金支付、药械采购等“七统一”管理工作已整改落实。其中在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方面,从2023年7月开始,县医保局对集团采取打包支付,集团根据各单位医保经费实际发生情况向各级医院统筹拨付医保基金。截至2024年1月,通过集团向县、乡医疗机构拨付医保资金1.441亿元。六是有效遏制医疗乱象。制定《清廉睢县建设清廉医院创建十大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在全县各级医疗机构深入开展“清廉睢县建设清廉医院创建行动”。在全县卫健系统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聚焦药品、器械、耗材等易发多发腐败问题,严厉查处大处方、滥检查收取回扣、开单提成等违规违纪行为,以及医务人员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问题。
完成情况:已整改。
(四)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药制度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专项整改工作推进会,成立相关责任领导组并制定下发了《整改方案》,对涉及问题医疗机构开展了督导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了整改通报。二是对基本药物使用配备监测评价工作按季度进行通报,把基本药物的使用配备情况落实到日常监督工作中。三是规范医疗机构药品目录管理,对辖区医疗机构常用药品目录进行审核,确保同通用名的药品优先将基本药物的品规纳入采购目录,各医疗机构将审核确定后的常用药品目录报县卫健委备案。四是规范采购管理,重新修订下发了药品采购计划,将基本药物占比纳入采购计划管理,医疗机构每月将药事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的药品采购计划报至睢县卫健委药政股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建立网采订单。五是把基本药物使用情况作为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专项补助资金的重要指标,进一步促进基本药物使用率。
完成情况:已整改。
(五)关于医疗服务监督不到位,基层卫生院过度医疗违规收费问题时有发生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整改工作会议,根据市委第十三巡查组反馈的问题,主管医政工作副主任针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违规收费等问题,召开各医疗机构负责人会议,要求按照反馈问题,开展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整立改。二是制定了《睢县卫健委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过度医疗、违规收费等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制定了整改措施。三是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对23家乡镇卫生院、4家民营医院进行检查,发现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卫生技术工作4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执业活动2家,均已立案查处,并根据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均已结案。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六)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县卫健委已采取切实措施,对到龄的老年乡医,实行分批次退出乡医队伍。一是按照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65岁以上老年乡村医生到龄退出文件精神,对截止2013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乡村医生,采取自愿退出乡医队伍,并签订承诺书。二是对村卫生室只有一名村医的,到龄退出后,乡镇卫生院根据睢县卫健委、财政局、人社局联合下发的乡聘村用方案精神,进行公开招聘村医,在辖区内统一调配或由乡镇卫生院派驻医生开展医疗服务,解决老龄化问题。三是在2023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中,按照睢县卫健委《关于做好2023年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工作的通知》精神:“房屋面积达不到60平方、环境卫生差的卫生室暂缓校验,整改合格后再行校验”,对潮庄镇三李村卫生室、城郊乡黄庄村卫生室、胡堂乡刘楼村卫生室等11所卫生室暂缓换证,限期60天内整改完毕。四是按照睢县卫健委、睢县财政局、睢县审计局、睢县医疗保障局、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规范管理的通知》(睢卫〔2019〕100号文件)精神,及时落实了对乡村医生各项补偿,进一步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
完成情况:已整改。
(七)关于行业监督不严,个别单位长期违规租车,但却没有对责任人员予以追责问题。
整改情况:委监察室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违规租车进行了排查,对县卫生计生监督所长期违规租车,给予所长诫勉谈话处理。
完成情况:已整改。
(八)关于行业监督不严,卫生监督执法不到位,对辖区工厂、企业相关职业病监督工作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乡镇卫生院成立职业病卫生监督协管员,经培训后开展职业病卫生监督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1月12日下达了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员通知,并召开了职业健康协管员培训会议。二是组织企业开展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业病卫生知识培训,让企业能够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1月24日召开了全县职业卫生培训会议,主要给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职业防治知识,让企业能够重视职业防治工作。三是督促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工厂、企业立即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处理。监督所对辖区工厂、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并下达了监督意见书。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九)关于化解风险措施不力,睢县卫健委党组针对医疗系统医患纠纷较多的实际情况,未开展行业舆情研判,未能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风险隐患较大问题。
整改情况:1.关于医患纠纷问题,一是加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活动。卫健委和各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置办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规范医疗机构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二是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舆情研判工作机制。卫健委和各级医疗机构成立医疗纠纷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舆情研判工作机制,做到提前预警、及早介入、及时化解。三是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卫健委和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医疗纠纷处置原则、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责任追究办法,防范和减少医疗纠纷带来的风险隐患。
完成情况:已整改。
(十)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责任履行,委党组制定出台了《中共睢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睢卫党〔2024〕4号),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委党组书记定期与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重点岗位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提示警示;委党组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制度,班子成员自觉履行好“一岗双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进展。二是加强制度学习,提高纪律认识。组织委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睢县卫健委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睢县卫健委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等,以制度管人,约束人。三是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委党组研究决定在2024年上半年和下半年选取近年卫生健康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尤其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一把手”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人教育身边的事,让党员领导干部知敬畏、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完成情况:已整改。
(十一)关于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县纪委监察委申请增加了2名工作人员,委监察室新增加2名工作人员,纪检监察力量进一步加强。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委监察室主动参与了单位重点业务目标考核、人事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等全过程监督,制定计划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日常监督。三是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始终放在前面,坚持原则,不怕较真,敢于碰硬,公正不阿,秉公执纪。
完成情况:已整改。
(十二)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党组制定出台了《中共睢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睢卫党〔2024〕4号),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委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及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长期坚持。
(十三)关于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委党组研究决定2024年组织开展两次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利用身边的反面案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让大家在心灵上、思想上感到震慑和“洗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做到克己奉公、廉洁从政。
完成情况:已整改。
(十四)关于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容易产生廉政风险,应收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问题。
整改情况:截止2022年12月底长期挂账的应收账款共583.83万元,一是疫情防控期间建设方舱集中隔离点预付款和借款合计330万元,按照当时边建边完善手续的要求,先期支付了工程款200万元,目前项目审计已结束,待项目建设单位开具正式发票后将该款项冲销;二是中心医院欠款130万元,2023年已归还100万元,剩余30万元待归还后冲销。三是垫付职工社保费14.2517万元,目前已收回个人承担部分2.4037万元(附件),政策调整单位记账部分5.045 万元,离职以前产生的社保费和失联人员产生的社保费共6.8271万元。
完成情况:已整改。
(十五)关于购买商品未附明细清单,没有领用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购买食品4500元慰问未附领用手续的问题,已把领用人员名单附到相关凭证后面(附件)。以后委财务股严格按照会计基础规范及相关制度要求,加强原始凭证的审核,做好会计基础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
(十六)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购置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台帐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2021年-2023年购进的固定资产,登记造册,明确专人负责,进行规范化管理,委财务股把未入账固定资产重新入账。二是委项目办和委财务股重新梳理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及核酸检测方舱实验室项目,组织相关人员及时办理竣工手续,委财务股下发通知,要求县人民医院及时将发热门诊及核酸检测方舱实验室项目列入医院固定资产。
完成情况:已整改。
(十七)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党组违规决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离岗人员已通知回单位上班。目前已整改到位。二是停薪留职的人员对其讲清政策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回单位上班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予以辞退处理。目前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完成情况:1.离岗人员问题,已整改;2.停薪留职人员问题,未完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十八)关于研究人事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党组成员发言制度。党组会决定问题,凡属政策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以及干部的推荐、任免与奖惩,都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的原则,党组成员要本着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围绕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每项议题讨论、表决情况及最后决定意见都有详细记录,确保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议题制度化、民主化。
完成情况:已整改。
(十九)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定期召开党组会研究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2024年2月20日卫健委党组专题研究了党建工作对2023年党建工作进行了总结、2024年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完成情况:已整改。
(二十)关于党支部涣散问题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委党组书记和支部书记充分发挥“一岗双责”的作用,切实担负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使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二是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做好监督引导工作,委主抓党健工作副主任联系第一支部,委主抓人事工作副主任联系第二支部。三是健全和规范支部组织,对支部及时换届,配齐配强支委会成员,进一步理顺支部工作思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支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完成情况:已整改。
(二十一)关于党员学习不认真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召开会议,明确学习计划,由各支部组织委员定期对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党员学习进行监督。
完成情况:已整改。
(二十二)关于未按“三定方案”设置股室,超审批权限设置内设机构问题。
整改情况:对未按“三定方案”设置、多增设的6个股室(卫生应急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医疗纠纷处置办公室、行业作风建设办公室、体制改革股、老龄健康股),经委党组会议研究予以撤销,并下发文件通知,按原工作职能分别整合到办公室、法规股、医政医管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整合后原人员及职责不变,实行归属管理。
完成情况:已整改。
(二十三)关于违规研究任命股级干部问题。
整改情况:卫健委机关公务员编制23名,工勤编制2名,现有人员125人(含计生协会、红十字会、医学交流和项目推进中心),混编混岗属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全县机关公务员编制只减不增,造成委机关股级干部公务员编制满足不了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我委申报2名同志公务员材料,目前还未给予批复。2024年委机关有3名公务员身份同志达到退休年龄,将按照公务员申报条件逐级上报。截止2023年底,我委股级干部是公务员身份的只有4人。下步,一是委机关行政编制(公务员)到龄退休的,退一补一。二是根据公务员法规定,达到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的鼓励申请提前退休。三是与组织部门汇报、沟通,对符合申报公务员条件的积极上报材料,实行逐步消化、平稳过渡。
完成情况:未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政策,长期逐步整改到位。
(二十四)关于重点岗位干部长期不进行交流轮岗问题。
整改情况:由于机构改革,2016年7月,原县卫生局和原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人、财、物整合,县编委下发了三定方案,成立睢县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7月,县卫计委党组重新任命了各股室负责人,至2023年9月,各股室负责人任职年限均不超过10年。党组研究制定了《睢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股级干部实行轮岗交流的实施意见》规定,对任职超过10年(含10年)的股室股长,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复,按此规定进行轮岗交流,提高股级干部工作积极性。
完成情况:已整改。
(二十五)关于上轮巡察反馈意见部分整改不到位、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卫健委巡察整改工作在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委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各项具体任务的落实。委党组书记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睢县县委第七巡察组反馈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问题,委党组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一是进一步规范单位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规定要求,一天两签到,完善签到表、外出登记表、请假条,规范签到、外出、请假等手续。考勤情况每星期汇总并在委一楼显示屏公示;严格奖惩制度,请假、迟到、旷工按《睢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睢卫〔2022〕6号)执行,扣除相应文明奖金。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切实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四是召开全县医疗机构及民营医院负责人会议,安排医疗机构就过度医疗、违规收费、无证行医等违规违法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同时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对此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完成情况:已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县卫健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态度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全面彻底抓好整改落实,以整改实效引领全县卫生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0-8112755;邮政通信地址:睢县凤城大道西段县卫健委,电子邮箱:wjwjcs2020@163.com。
中共睢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