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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01-22 17: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妥善解决我县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已购公有住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我局结合本县实际起草了《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规定),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2024年1月11日至1月21日,县自然资源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信函、电话、电子邮件、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意见征集截止日期,共收到意见建议15条,其中2条不涉及不动产登记,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睢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2日

:


关于《关于解决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等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

 

序号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1

 

老旧小区电梯改造纳入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范畴。

未采纳。老旧小区改造不属于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范畴。

 

 

 

 

2

商业用房、国有划拨土地自建房屋要求纳入历史遗留问题化解范畴。

未采纳。《意见》只解决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已购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已登记房屋(不含独院、独幢房屋)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问题。未列入《意见》解决范围的,将在本次问题处理经验的基础上,分批、分类出台政策,逐步有序妥善加以解决。

 

 

3

商铺贷款利率调整

未采纳。商品房银行抵押贷款利率,按照国家颁布的银行利率范围内执行。

 

 

 

 

4

单家独院房产过户的问题

未采纳。《意见》只解决国有土地上集资合作建房、已购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已登记房屋(不含独院、独幢房屋)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问题。未列入《意见》解决范围的,将在本次问题处理经验的基础上,分批、分类出台政策,逐步有序妥善加以解决。


终审: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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